為加強公務車輛和駕駛員管理,保障行車安全,特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車輛使用
(一)公務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,并指派一名副主任具體分管。按車建立修理、用油、事故登記檔案。
(二)公司領導使用的車輛相對固定,同時需服從辦公室統一調度;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,事前需征得相關領導同意,再由辦公室進行調度。
(三)領導出差不用車時,駕駛員應按時到公司上下班,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。
二、車輛維修
(一)辦公室根據政府采購辦下達的定點維修單位名單,結合公司車型情況,確定車輛維修點;
(二)送修(含保養)車輛,由駕駛員填寫《車輛報修單》連同維修預算,送辦公室初審,維修預算在5000元以下的,由分管領導直接審批;5000元以上的,分管領導審批后,報經總經理審批,再送定點修理單位維修。
(三)車輛送修期間,駕駛員要注意跟蹤,以防錯修、漏修或維修單位誤增項目。
(四)修理完工的車輛,由駕駛員對所報項目逐一認真檢查驗車,確認合格后方可簽單接車。
(五)車輛維修費由辦公室根據有效驗車合格單據,定期與修理廠結算。
(六)駕駛員應愛護車輛,謹慎駕駛,樹立節約觀念,不得隨意增加報修項目。
(七)駕駛員不得自行購買車輛零配件及輔件用品等。
(八)車輛年檢、保險、養路費用繳納等相關事宜由辦公室統一辦理。
三、車輛用油
(一)公司車輛統一在指定的加油站憑卡加油,一車一卡,油卡由駕駛員保管。駕駛員不得私自以現金購油(長途出差購油除外)。
(二)公司車輛用油實行單車核算。駕駛員須每月向辦公室申報當月用油金額和行駛里程數,辦公室負責做好每臺車月度里程起止碼、用油量、百公里油耗等記錄,核實車輛使用和油耗的合理性。如發現車輛油耗與里程數不相符,由辦公室查明原因報公司分管領導處理。
(三)每臺公務車輛用油情況,辦公室負責逐月進行公布。
四、車輛停放
(一)車輛臨時停放要遵守有關停車規定,并做到車正位齊;行車途中需臨時???,應選擇安全地點,以防意外。
(二)夜間或假日停放車輛,必須選擇有安全保障的正規停車場。如因亂停亂放,導致車輛被盜,駕駛員要按照車輛價值的10%賠償損失。
五、駕駛員管理
(一)辦公室負責駕駛員的日常管理。駕駛員應顧全大局,積極配合,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。
(二)駕駛員不出車時,應堅守崗位(在駕駛員休息室待命),完成相關安全學習任務,不得串崗,影響其它部室正常工作。
(三)駕駛員在行車時,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,嚴格執行操作規范,確保安全行車。
(四)駕駛員不得籍口向各部室或單位變相索要錢物,不得在招待用餐場所索要煙酒、加班費等錢物,不得以領導名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,自覺維護領導聲譽。
(五)駕駛員平時要認真護理車輛,注重車容車貌,保持車輛內外整潔,自覺維護公司形象。
(六)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,以便領導隨時出車。
(七)車輛出長途前,駕駛員應做好車輛重要部位的安全檢查;必要時可進行車輛安全專項檢查。
六、其它
(一)未經辦公室同意的因購油、維修、停車、過橋過路等發生的一切費用,均不予報銷。
(二)駕駛員補貼包括出車補助、安全獎、加班費三部分。市內出車補助,按照實際出勤天數,每天10元;市外出車補助按照財政有關規定執行。安全獎由辦公室根據駕駛員行車情況進行考核發放。駕駛員補貼一月報銷一次。
(三)駕駛員因私出車,其出車補助不予報銷。
七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
附: 車輛維修報告單
車 號 | | 維 修 項 目 | | |||
預計維 修經費 | | 維 修 時 段 | | 維 修點 | | |
司機簽字 | | 辦公室意見 | | 分管領 導意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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